第二十四章:大疤的出现

夜场闪烁着霓虹的灯光,昏暗的场景,强烈的鼓点,喧嚷的人群,妖娆性感的女子和年轻疯狂的男人此时坐在角落里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及失控的嚎笑。他们迷离的眼神中流露出彷徨,犹如那飘忽不定的魅影,显得多么的内心空虚。

看舞台上那激情舞动的女子,秀美的长眉,摇曳的手指,腰肢,伴随着嘈杂的音乐,跳动着细碎的舞步,轻云般的慢移,旋风般疾转,舞蹈出诗句里的离合悲欢。

在夜场很是显眼的位置,坐着两位貌似情侣的人,他们靠的很近,举止亲密,在他们的笑声中可以听得出对爱情的渴望。

没错,就是任云港和陈美琳。

任云港在陈美琳面前没有太多诉说关于自己的事,在他看来,和女孩第一次见面,一定要留个好印象,不能让她觉得自己是个“渣男”,要学会夸她,即使对方奇丑无比,也要昧着良心去称赞对方。

在夜场的这段时间让任云港明白不论是采取主动还是被动,让别人看来自己是个容易亲近而且乐于结缘的人,是搭讪成功的首要关键。社会心理学上的研究发现,那些面带微笑,乐于目光接触,并将肢体语言融入周边环境的人,就散发出“缘分友善者”的无敌迷人魅力。

任云港多次向陈美琳抛出友善的橄榄枝,要不然也不会像现在靠的这么近,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就像是久别重逢的情侣,谁敢相信这两个人认识不到三个小时,就已经发展这种地步。

就在两个人喝的正兴高采烈的时候,这时候从夜场门口进来三个走路大摇大摆的人,其中一个穿着黑色背心,胳膊纹的一条过肩龙清晰可见,圆滚滚的大肚子高高隆起,嘴唇发紫,油腻的脸部,明亮的光头,就像是夜晚中的路灯一样,闪闪发光,后面两个像是打手,身高均比光头男高出半截,但气势远不及光头男。

“哥,你怎么在这?”

陈美琳看着光头男,脸上流露出很是害怕的表情,就像是犯了错事的孩子在面对父母的表情一般,哑口无言,此时陈美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头微微低下。

任云港见此现状,内心非常忐忑。

“这他妈不会又是遇到惹不起大哥了吧,本来还以为陈美琳背景不怎么强大,今晚还能约出去,谁曾想到看到这种情况别说约出去了,就算约出去恐怕也不会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今晚能不能活着走出夜场门口都很难说”

任云港身体也下意识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眼睛看着光头男,光头男看着任云港和陈美琳举止亲密,很是气愤,因为他深知夜场男的花言巧语,专门骗老实人,光头男混社会这么久,夜场男心里想的是什么,他一清二楚,本来他也是这一类人,拜倒在他花言巧语的夜场女不计其数。

原来这个光头男就是陈美琳异父同母的哥哥,原名叫张国春,江湖代号“大疤”,张国春小的时候他父亲和母亲离异,他一直跟母亲生活,后来母亲改嫁,才有了现在的陈美琳,如今的养父对大疤也是视如己出,很是疼爱,长时间的相处使大疤对养父没有产生任何的距离感,这也使大疤从小对陈美琳非常照顾,但凡有男生和她交往,大疤总会过问,害怕陈美琳被人“钓鱼”。

大疤一边看着桌子上的酒和地上的酒瓶,一边往沙发的位置走去,缓缓坐到陈美琳和任云港的对面,陈美琳和任云港看到大疤坐下,两人才敢坐到沙发上。

“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在我妹妹面前可能过的了关,但是在我这,你想都别想,但凡有一点非分之想,我阉了你”

大疤用指头指着任云港的脑袋,用死神的眼睛盯着任云港,眼神中透露出杀意。

“大哥,您贵姓?”

任云港唯唯诺诺的询问着大疤。

“叫我大疤就行”

大疤不屑一顾的回答道。

“疤哥,您好,我是真心爱琳儿的,琳儿也是爱我的,今晚我们就是简单的喝酒,绝对没有半点非分之想,我如果有半点非分之想,畜生都不如”

看着眼前三位气势汹汹的三位男子,任云港早已将起初的想法抛之脑后,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赶紧脱身,此地不宜久留,时间一长,露出破绽,小命估计就没了。

“没有半点非分之想?你当我瞎吗?”

大疤脖子血管爆粗,头往任云港的面前一伸,非常愤怒的问道。

“疤哥,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也看到了这满地的酒瓶,都喝的差不多了,脑子都快迷糊了,两个人如果有点肢体的接触也很正常,您说呢?”

任云港客气的说道。

“你他妈肢体接触还很正常,你还想怎么不正常?”

任云港话音刚落还没等大疤开口,他旁边的小弟就大声质问着任云港。

“喝酒了难免有点接触我感觉真的很正常,您要怎么样才能相信我呢?”

任云港苦口婆心的问着大疤。

“给我证明一下你真的爱他,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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