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豪言壮志

看她做事尽心,陈君平原本打算多给五文钱,可狗头娃的娘怎么都不肯要,还是采乐拿粽叶包了一些饺子给她,“家里也没什么好的,这是今儿刚包的,婶子拿些回去尝尝吧。”

狗头娃的娘也不肯要,脸涨得通红,“这……我不能要。”

她早看见桌上的大圆肚饺子了,那可都是拿白面做的,一般人家哪里舍得这样吃,她家也就是过年的时候包了几个给孩子尝尝味儿。

昨天晚上狗头娃已经拿了不少肉菜,她现在怎么好意思再接采乐递过来的东西。

采乐不由分说地把包好的饺子塞过去,“拿着吧,天也不早了,婶子早些家去。”

狗头娃的娘很是感动,拉着狗头娃就要给采乐磕头,倒是把采乐吓了一大跳,还是陈君平眼疾手快把狗头娃母子扶住。

“都是乡亲,婶子不用这么见外。”真要是让对方磕了这个头,明儿村里指不定怎么说他呢。

他的日子过好了,村里那些游手好闲的懒鬼可眼红得很。

狗头娃的娘千恩万谢,抱着还温热着的饺子回家去了。

“这倒是奇了,还有人把钱往外推的。”等狗头娃母子离开后,陈君平忍不住摇头感慨。

不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自古以来能不为钱财动心的人都少之又少,他从现代穿来古代,严格意义上来说也算是活了两辈子,对人性的险恶最是清楚不过。

“花娘婶子是个苦命人,活计做得好,可惜错生了人家。”采乐情绪有些低落地说道。

狗头娃的娘就叫花娘。

陈君平透出几分好奇,“怎么说?”

采乐想起以前村里人的议论,就捡了自己记得地说与陈君平听,“花娘婶子原不是咱们这儿的人,说是她家人为了给儿子还赌债,将她从南边家乡卖了的。她在那种地方待过,后来不知怎的就逃了,就让狗头娃的爹捡回家做了媳妇。”

陈君平免不了唏嘘,花娘的事情也让他想起梁大当初差点把采乐卖了的事情,一股怒火顿时涌上心头。

“为人父母,不说疼爱子女反而做这些丧尽天良的勾当,这样的人活着都是浪费米粮!”

采乐听了这话忍不住鼻头发酸,如果没有夫君,她如今还不知道是什么境地,能遇夫君,是她三生有幸。

“许多人家都不喜女子,养大了也不过是想换几两银子的聘礼。”想起自己遭受过的那些,采乐也免不了伤感。

穷苦人家嫁女,稍好的父母会给女儿准备嫁妆,也不过是一身新衣和两支铜叉,别的东西也没有。

陈君平握住采乐的手,许下诺言:“咱们将来有了女儿,我定是要极宠她,不让她受半分委屈,即使嫁了夫婿,若那男人对她不好,我便提刀上门去与他好好说道说道,他要是不知趣,我就让女儿与他和离。”

这样的浑话亏得他说得出口,采乐忍不住捶了他胸口两下,嗔怪道:“历来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哪有当爹的人唆使女儿和离的,真这样,怕是都没人敢娶了,你就知道胡说。”

嘴上这么说,她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泛甜蜜。

在采乐小小的心里,世上再没有人能跟夫君比,夫君就是最好的人!

陈君平却不以为意,大大咧咧道:“别人家的女儿我管不着,但我陈君平的女儿就要这样,如果嫁的都是混球,不和离留着过年啊。”

“噗……”采乐笑出声,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陈君平把媳妇搂紧,越发坚定地要挣大钱,他不能让妻儿像杏花村这些人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

他不做人上人,但他要富可敌国。

有了钱,就是远在帝都的皇帝老儿也要掂量掂量得失再下刀子,在这个封建礼教的时代,他不会站着挨打,也不会主动去挑战那些高高在上的皇权。

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给人一刀!

夫妻两个靠着说悄悄话,陈君平给采乐勾勒了一个未来地理想蓝图,那些曾经对采乐来说遥不可及的东西,似乎近在眼前,伸手就能碰到。

她既随了夫君,得了这人的心,那即使吃苦受累她也甘愿,但她晓得,夫君断然舍不得她吃苦。

夫君是有本事的人,将来能成就一番事业。

陈君平要去摆摊卖吃食的地方叫通河镇,因为通河流经此处也便有了这个名字。

通河是大雍朝最大的运河,往来的商船很多,通河镇也显得比其他小镇繁华许多,俨然是能赶上县城的规模,甚至更大一些。

从杏花村到通河镇大概要走一个时辰,坐牛车会快些,陈君平要带东西多,所以早早就花钱雇了村里陈大叔的牛车。

杏花村姓陈的占全村住户的三分之一,陈君平和陈大叔也算是本家,只不过他早跟原来的陈家断了亲,虽然还是陈姓,但他并不想跟本家这边有过多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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