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亭》里有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刘宗觉得这句话放自己身上还挺合适的。
自打那次之后,刘宗对林一听莫名其妙地上心了,不知道是因为她长得很像自己家的猫,还是其他,刘宗发现之后他总是忍不住看向她。
明明隔壁班那么多女生,升旗仪式的时候却总能第一个发现她;排队打饭的时候也总会不由自主地排在她所在的那一列;看见她经过操场的时候打球也会更卖力一些;共同的语文老师经常表扬她的作文,刘宗连上不喜欢的语文课都更专心了。
不过可惜的是,每当和她对上视线的时候,她的猫眼里一片冰凉,像是根本不认识他一样。
真是跟他家猫一样,冷漠得很。
……好吧,确实也谈不上认识。
高二要分文理科了。
刘宗听李明说隔壁五班的女生都选文科,因为五班本来就是文科预备班。
看着面前的文理分科调查表,他也不假思索地在“文科”那一栏打了勾。
“不是吧班长?!你居然要选文科??”
“搞什么?!”李明炸了,他差点跳起来,“你怎么回事?你理综成绩那么好,选文科干什么??”
刘宗靠在椅子上,无所谓地笑了笑:“我文综也很好啊。”
这次期末考试,听说他政史地三科加起来仅次于隔壁班的林一听。
李明无语了。这就是学霸的底气吗?
刘宗的父母挺支持的,他们一个是文学系的大学教授,一个是高中英语老师,俩人都从事文科的,也没资格反对他选文。
再说了,刘宗自己也蛮喜欢哲学的。
“一点”都不留恋地告别了兄弟们,刘宗怀着期待,背着书包拿着篮球走进了文科班的教室。
“哇,这不是刘宗嘛。”
“哟,四班班长,”五班跟他认识的男生立刻跳过来了,满脸调侃,“你这是要抛弃物化生跟我们一起感受人文学科的魅力了?”
“怎么,不欢迎?”刘宗的余光看到了正坐在座位上跟朋友聊天的林一听。
她果然在。
“欢迎欢迎,必须欢迎!有了我们刘老板的加盟,看以后谁还敢说文科班的篮球拉垮!”
选座位,刘宗假装不“小心”地霸占了林一听后面的位置。
“喂,林一听。”他戳了戳女生。
“嗯?”林一听转过头,猫眼还带着没有消散的笑意,“是你啊。”
刘宗笑起来:“是我。”
很快,在他不屈不挠地“骚扰”之下,林一听这块“冰山”总算被他捂热了。
她终于不再像刚开始那样表现得疏离又礼貌了。
刘宗发现,她甚至很有梗,经常冒出一两句让人扎心的话,补刀神选手一个。
性格也跟猫一样,不熟的时候特别高冷,根本不敢靠近,熟了就发现原来是一个会露出肚皮撒娇的可爱家伙。(当然没跟他撒娇过,她通常都是以“兄弟”或者“狗刘宗”称呼刘宗。)
外冷内热。
刘宗很受欢迎,林一听也很受欢迎。
为此很受欢迎的刘宗经常感到苦恼,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她呢?同年级的男生表白就算了,高年级的学长专门来看她也忍了,怎么还有女生给她写小纸条?!
好吧,她长得又好看,性格也好,成绩又突出,是个人都喜欢她。
在觉得理所当然的同时,刘宗时常感到危机四伏,患得患失。
他不止一次问过林一听:“听一听,你会在早恋吗?”
林一听放下手中的杂志,莫名其妙地回头看他:“我为什么要早恋?”
“毕竟,”刘宗假装不在意地玩着她的马尾辫,“那么多人跟你表白。”
“你还不是有很多追求者?”林一听一把抽回自己的马尾,“你会谈恋爱吗?”
刘宗摇了摇头。
他没有注意到猫眼里有一丝紧张,猫爪不自觉地缩了起来。
这是林一听紧张的表现。
两个人同时松了口气,同时别过了头。
她/他不会早恋。
不过……他/她知道我喜欢他/她吗?
两个人关系很好,文科班的人都知道。帅哥美女,前后桌,又还是朋友,两个人难免会被起哄。
比如:
某次上英语课,英语老师抽人互动,抽到了幸运观众刘宗。
“OK,Ross,tellme,whatdoyoulike?”Ross是刘宗的英文名。
“Basketball.”刘宗不假思索地说。
一群男生尖叫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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