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考成法

    看着邹元标,朱由校无奈了。眼前这位就是一个理学先生。

    朱由校不知道邹元标是故意的,还是他真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朱由校觉得后一种可能性还真的挺大的。

    以自己的脑回路去理解邹元标,或者理解这些人的脑回路,怕是不可能。

    等到邹元标嘴都说干了,朱由校对着陈洪招了招手说道:“去,给邹爱卿端一杯茶来。”

    邹元标连忙站起身子道:“谢陛下。”

    看着邹元标喝水,朱由校这才开口说道:“爱卿,既然爱卿赞成新政,朕也有一些想法。”

    邹元标一愣,不过这个时候他总不能说“我不听我不听”。陛下都听你说了这么半天了,你不听陛下说?还想不想混了?

    看着邹元标,朱由校直接开口说道:“邹爱卿,今日构陷熊廷弼的事情让朕寝食难安,这可是都察院的御使,是科道言官,为帝王耳目风宪,他们居然收受贿赂构陷大臣,都察院尚且如此,那其他的衙门呢?各地的地方官呢?”

    朱由校说道这里叹了一口气,随后又剧烈的咳嗽了起来,等到陈洪递过绢帕擦了擦嘴,他这才好一些。

    “邹爱卿,既然你想要给张居正平反,还推崇张居正的新法,朕觉得是不是可以先从张居正的新法之中拿出一些来实行?比如考成法?”

    所谓考成法,其实就是给官员的头上套上了一个紧箍咒,是张居正改革中建立的一种官员考核制度,目的是注重考核工作实效提高效率。

    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

    不仅要对各级官吏进行定期考察,并且对其所办各事均规定期限办妥,执行“考成法”重要特点即所谓“立限考事”、“以事责人”。

    后世的官员考核和人事考核就有考成法的影子。一句话,责任到人,限时完成,完不成的,一律处置,该处分处分,该开除开除,朝廷不要庸官和懒政的官员,凡是冗官和不作为的,全都罢黜,一律永不叙用。

    在张居正秉政的几年里面,被考成法罢黜的官员达到了三成之多。这些被罢黜的官员结成了一个反对张居正的团体,其中就有大量的人混迹在东林党里面。

    朱由校这个话就是一个陷阱。

    邹元标说了新政,说了一大堆,朱由校却提出来的是东林党不想要的考成法。

    后世有很多人说东林党给张居正平反,其实也就是给了一个名,既然推崇张居正,为什么不重新推行他的改革?

    比如考成法,比如张居正的税务制度?

    显然这些都是东林党不愿意要的。

    现在朱由校不管东林党要不要,这是自己要的。

    一句话,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在朱由校看来,张居正改革的最精华就是考成法。一旦完成了考成法,那么吏治必然大有起色。

    至于张居正最得意的一条鞭法,朱由校根本就不看好。

    一条鞭法绕过了问题的本质,也就是官绅一体纳粮,查清了天下的土地又怎么样?过几年还不是一样?

    而且一条鞭法加重了自耕农的负担,因为税收是收银子,粮食总不能自己变成钱。士绅和地方官府勾结,在纳税的时节打压粮价,让粮食变得不值钱,百姓要想用银子交税,那就只能低价卖粮。

    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士绅和官员就抬高粮价,让百姓买不起粮食,只能卖地,卖身。

    可以说一条鞭法是一条妥协的法律。正是因为它的妥协,使得大明的百姓负担加重了不少,使它从一条为民之法变成了害民之法。

    如果大明的新政不被废除,万历时期就遍地烽火了,活不下去的百姓就直接起义造反了,一条鞭法只是饮鸩止渴。

    至于解决的办法其实也很简单,后世的清代雍正皇帝已经给出来了。

    清代承袭明的制度,康熙末年,基本上又重现了明代的旧观。税收不上来,各地土地兼并严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雍正皇帝直接一步到位,摊丁入亩。

    没有免税,你当地主没关系,你家有几万亩地也没关系,你有多少地,你交多少税;没地的,不用交税。

    当然了,这也有弊端,因为地主会长租子,压力在佃户的身上,他们过得更加苦不堪言。

    解决的办法也有,发展工商业,让百姓从土地上解绑。

    去务工,去经商,去当兵,去殖民,反正就是不当佃户,百姓有了其他的活路,自然就不当佃户了。

    朱由校就想要这么干,不过这一切都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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