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
耳中还有爆炸余响的林逸尖叫着从床上坐起。
赶紧摸了摸自己的手脚和裤裆。
发现一个零件没少,
这才松了一口气。
“幸好,只是一场梦。”
林逸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
但拍着拍着,他就感觉有些不对劲。
衣服怎么摸起来凉凉的,还特别滑?
低头一看。
身上竟然是一件古装白袍。
再一看周围。
红木茶桌、紫檀香炉、浮云佩剑……
雕梁画栋,古色古香。
这……这……
这不就是他写的小说《天下第一帮》,开篇的场景吗?
而他,坐在床上身着白袍。
岂不是那个身中剧毒,即将暴毙的主角!
难道之前对面说的体验,就是让他穿越到书里来当主角?
就在此时,一个光团凭空出现在眼前。
“没错!看来你还不是蠢到无可救药。”
光团尖细的男声里充满了刻薄,跟黑客的语气相差无几,林逸立马就认了出来。
眼前这个光团就是黑客!
面对具有超能力的光团,林逸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
但还是忍不住有些愠怒。
“你到底想干什么?”
“体验我定女角色的人设啊!不是你个小垃圾说要来的吗?”
林逸一愣。
他确实是有说过这样的话。
可当时,他以为黑客只是在口嗨,
从来没想过,手机对面根本不是人,而是一个可以创造世界的未知生命!
重点是,这生命脑子还有点轴。
摆明了要跟他刚到底。
一个能创造世界的生命,跟他一个扑街较劲,这也太艹蛋了!
林逸欲哭无泪,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
“我什么时候能回去?”
“体验完!”
“什么叫体验完?”
“你写到哪就体验到哪。”
林逸身为作者,对自己的书当然了解。
《天下第一帮》的主线就是升级帮派。
现在,主角刚刚把帮派升到五级。
也就是说,
他想要快速回去,只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帮派升到五级就行。
刚分析完,光团就给予了肯定。
“没错!”
林逸呆住。
光团竟然真能听到他的心声!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当务之急是怎么解除困境。
主角现在身中剧毒,用‘毒里面没有一滴血’来形容毫不过分,
随时都有可能暴毙!
而在他写的《天下第一帮》中,主角是靠着祖传戒指里,老爷爷传授的功法《湮灭毒典》,才逃过这场死劫。
想着,林逸朝双手一望,顿时傻眼。
十根手指,每根都很好看,
就是……
戒指呢?
“呵呵!还在想着你的戒指呢?”
“你不觉得你的开篇很老套吗?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戒指加老爷爷,有没有点创意?”
林逸听到这话就来气。
他写书是为了赚钱,为了活着!
现在,除了飞卢和某点,哪个站里的小说开篇不老套?
什么女儿关猪笼,开局被戴绿帽,上课穿越被老师针对……
不是他不想创新,而是创新了人家不收啊!
他清楚的记得,以前投了个稿,编辑竟然让他把开局换成父母欠钱下跪加挨打。
他不会写,也不可能去写,
当场拒绝。
从那之后,他也就悟了。
扑街写原创必死,不如当文抄公。
写点自己能看顺眼的小剧情,慢慢练写书技巧,混个温饱就行。
“哎呦,还挺会找借口,这就是你抄书加写烂书的理由?”
“那你来,我看你准备怎么开篇!”
“呵呵!那你这个小垃圾可要看好了!”
听到这话,林逸怒气渐消,心态放平。
既然光团要跟他比开篇,他肯定不会死。
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只要不死,吐槽就吐槽吧!反正又不少肉。
不过,他倒是有些好奇光团的开篇。
按照设定,
主角是大刀帮的副帮主。
实力强大,帮内战力第一人。
一身浩然正气,深受大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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