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从朱培青的办公室回宿舍, 宁馥一推门,就看见宋真坐在屋里正哭。
满脸的眼泪来不及擦。
正是吃饭的时间,想必她也是觉舍友们都在食堂打饭, 一时半会回不来,才放任自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四目相对,宋真赶紧一抹脸,背过身去, 瓮声道:“你没去吃饭啊。”
宁馥反手关上门。
“咱们一起去。”她道:“听说今天烧排骨。”
学校食堂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人头攒动, “抢饭”是学生们永恒的生活主题。但是红烧排骨这种菜是肉菜,贵很,能消费的学生还是数。
现在去, 说不定打饭阿姨还能多给一两块。
宋真哑着嗓,听来强压着哭腔,道:“你先去吧, 我不饿……”
宁馥不勉强她, 转身门去食堂了。
过了一会吃完饭回来,给宋真也打了一饭盒的米饭,配土豆白菜炖菜,这是食堂最便宜的一个菜, 一毛钱。这年头学生们一个月伙食费9-12元不等,像烧排骨这样的荤菜, 要三毛钱。
宁馥也没多说什么, 只道:“饭给你放桌上了。”说完上图书馆嗑书去了。
她这两天嗑书刷题如瘾|君|,千防万防, 就怕下次考试再来一道自搞不定的附加题。
刚开学时老教授说的话言犹在耳。
“只要你通过所考试和答辩,没人能为难你,一定可以顺利毕业的”——如果她通不过呢?
打脸啪啪响!
这就好比在老婆面前夸下海口, 功名就衣锦还乡就给她一场盛的婚礼,结果没等半道呢,穷都要当裤了。
她要攻略的可是祖国啊!
连学文凭都拿不到,她拿头去攻略吗?!
宁馥了,宋真到底拿起她的饭盒开始吃中午饭。
吃着吃着,米饭和土豆白菜下面翻一块红烧排骨来。
宋真忍不住加起来闻了闻。
真香啊。
她犹豫了好半天,小心地咬了一口,肉汁和肥油丰腴的质感在嘴里迸发,让人几乎忍不住想连舌头都吞下去!
宋真只咬了一口,就重新把肉埋到饭菜地下,时不常地翻来吮|吸一下骨头上的汤汁。
晚上也就这这块排骨吃了一个棒面窝头。
“宁馥,谢谢你的红烧排骨。”
晚上十点图书馆关门,宁馥背着包回来,在宿舍门口碰见了宋真。
对方坐在女寝楼外的台阶上,看起来是专门等她的。
宁馥挠挠头,“不谢,心情不好多吃肉,就能好点。”
宋真抿嘴笑了,“钱我会还你的。”
宁馥本想说不,她本来就怕宋真觉负担,只从自份里拿了一块肉给她,但转念一想,还是应了下来。
宋真来自城市,但家境并不富裕。据说上学也是和家里闹崩了来的。
她身上一股狠劲,平时寡言语,但对自很严苛。
这样的人往往特别自尊、特别骄傲,们的骄傲是软肋也是铠甲,没交心的时候最好不要轻易碰触。
宋真突然道:“下一次考试,我会赶上你。”
宁馥一怔。
只听宋真道:“我会为你的对手的,宁馥。”
她本来想和宁馥解释下自为什么哭,可突然发现根本不知如何开口。
她嫉妒宁馥。她恨自不够聪明。
她们都是知青,都从艰苦的地方考上实验班,但宁馥考试绩优异,受老师重视,她却不过是停留在班级的中游,任凭如何努,总是弥补不上段差距。
她几乎要发狂。
宋真是个很些偏执的人。
她从来没跟家伙讲过,她下乡的时候割稻割掉一根手指,其实并不是以外。
她是故意的。
镰刀是么锋利,一刀过去的瞬间她就看见自的小指掉在地上,鲜血喷涌,剧痛之下,她却在心中舒了口气。
她样样争先,插队三年,年年知青评选劳动能手都她。家里听说她能回城进工厂,高兴的左邻右舍都报了一遍喜,给她相了一个钳工,只寄来了照片,就说等她回去就安排结婚。
她就把自的小指切掉了。
人家本身又和她没感情,知她突然了残疾,也没法进工厂上班了,婚事自然告吹。
生产队怕她闹,给她放了一个月的长假。
她靠着这一个月的时间,考上了学。
只要她给自设定了目标,就一定要完。她永远要做最优秀的个人。
来了实验班仅仅一个学期,这种争胜的心就了她的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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