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27真聪明

  林莞在识海中看系统投射给她的画面,

  画面中显示,李雪梅最开始在离王知青几百米外的田里干活,干了没多久不知道为什么就往王知青那块地走,在靠近王知青的时候她放轻了脚步,而后“不小心地”撞了上去。

  林莞看完可以确定,这李雪梅就是故意撞王知青的,只是不知道她为何如此?难道想逃避劳动?可惜这个“监控”只有她自己能看见。

  其他人当时都忙着干活,也不知道李雪梅是怎么凑到王知青身边的,倒是有几个和李雪梅在一起干活的人,看见李雪梅往这边走,可这也不能代表什么。

  他们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李雪梅已经不是原来的李雪梅了。

  21世纪的小白作者李雪,只是趴在办公桌上睡了一个午觉的时间,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自己正在写的一本年代文小说里面,并且成为了里面的福星女主她妈李雪梅。

  要知道这是她写的第一本小说,已经写了一半,而且为了给女主美好的人生安排一点点苦难,她特意把女主妈妈给写死了,还给女主安排了一个后妈——也就是王知青。

  王知青本名王思雨,是从海市来的知青,长相软糯甜美,家里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家庭条件不好不坏,父母宽厚,两个哥哥都已经结婚了,弟弟年纪还小,没到能下乡的年龄,所以哪怕是家里唯一的,也还算得宠的女儿,她也不得不响应政策下乡。

  下乡的日子很苦,每天有干不完的活,好在河西大队的条件比较好,粮食还是够吃的,下乡几年,王思雨从一个娇滴滴的城里小姑娘,变成了干活的一把好手。

  在女主妈妈李雪梅因为剧情的安排下,为了救村里落水的小孩而光荣牺牲之后,王思雨因为偶然一次去县里供销社买生活用品,回去的时候差点出车祸,被转业回家的女主爸夏青云救了,所以她心里对夏青云萌生好感。

  后来夏青云为了有人能帮他照顾几个孩子,想要再娶时,兜兜转转就娶了王思雨。

  李雪一搞清楚情况,知道王思雨已经来了河西村当知青,此刻正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干活,就控制不住自己想要过去看一看这个“后妈“。

  原主李雪梅为了救人而牺牲,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赞扬,但她李雪可不想像原主一样早早死去。现在她既然穿书了,她就是女主的亲妈的李雪梅,而且她本来也是女主的“亲妈”作者。

  再说了,她一想起书中的夏青云,就忍不住双眼冒星星。那可是照着她最喜欢的年代随军文男主写的呀。

  刚毅的性格,俊朗的五官,聪明的头脑,极具男人味的完美身材,以及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副团长,前途一片大好。可惜后面为了剧情,她把夏青云写成了因为某次参加秘密行动受伤,而不得不归家的转业人群,没关系,毕竟是女主他爸嘛,转业之后也是大有作为的。

  李雪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她都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她那年轻英俊的军官老公了!!

  她悄无声息地走到了王思雨身后,看着她干活生疏的样子,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各个大队都忙着种秋收时要收的庄稼,有的大队还要开荒,修路等等,反正各种事情要干。

  李雪原本就是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挑的女人,在现代的时候,每天恨不得长在床上,干过最重的活就是给饮水机换水,甫一过来就要干农活,她可受不了。

  她瞧着王思雨干活那个慢腾劲儿,看着也是个没什么力气的,想来要是脚被砸一下,也不会特别疼吧!

  于是,她“不小心地”靠了上去,然后被王思雨撞倒,农具砸了她的脚。

  嘶——真疼!

  李雪捂着自己的脚,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怜兮兮地坐在地上。原主李雪梅模样着实不错,皮肤白里透红,身材凹凸有致,哪怕穿着一样灰扑扑宽大的衣服,也比村里其他人看上去娇美许多,人如其名,冬天里的一朵雪梅!

  李雪很满意这副美丽的样貌,她自己本来的样子长得普普通通,甚至可以说有点丑陋。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夸过她漂亮,所以她对美貌很是执着,她笔下重要的角色她都把他们写得好看许多。

  能穿越到这样一具娇美的身体,以后还会有一个英俊帅气的老公,李雪想想就觉得很开心,不过在此之前,她要先把王思雨这个麻烦给解决了,不然她怕到时候剧情的力量太大,夏青云以后还是会和王思雨在一起,这是她万万不能接受的。

  那边王思雨紧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村民们还在热闹吃瓜,李雪只顾着装可怜,完全没有注意到林莞上下打量她的目光,或许注意到也会毫不在意,谁叫她就是那个瓜呢!BiquPai.CoM

  林莞怎么看这个李雪梅,都觉得她不对劲儿,非要问原因那就是直觉,这个李雪梅给她的感觉就和这里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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