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罪错专门学校

  这种情况下。

  多数家长会选择放弃,带着孩子转学。

  但.....

  这种做法,并不能抚平已经造成的创伤。

  那些被欺凌的孩子们.....

  可能这辈子都会存在心理阴影。

  而少部分家长则会选择铤而走险,罔顾法律,用自己的方式去「报仇」。

  这种做法同样是不可取的。

  若是以暴制暴那社会上将再无秩序可言。

  暴力不加约束终将伤害到每个人。

  在现实中。

  就曾有过许多类似的情况。

  自己的孩子被同学打伤,对方家长态度嚣张,老师不管事,而家长却直接对对方孩子动手。

  这么做的后果......

  只能是把自己也送进去。

  「在这里,up想说的是,希望大家冷静下来,不要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行为。」

  秦牧面对着镜头,认真说道:「同样的,我们也不应当对这种行为姑息,该出手时,就应该出手。

  」随后。

  他将一条极为偏僻的司法解释讲述了一遍。

  这条司法解释,针对的正是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正属于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类。

  最后。

  经过核准,予以立案,开庭审判。

  而审理的法院也十分有魄力,做出了一个兼顾各方平衡的判决。

  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被判处了两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她们而言。

  未来的几年,都将在监狱里度过。

  同时在监狱里,她们还需要完成固定的课业,跟上进度。

  出狱之后。

  她们的犯罪记录固然在案,但却会永久封存,不会告知任何人。

  只希望......

  她们能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争取出来之后,重新做人。

  「在这个案子里,是因为构成了精神上的残损,属于法定上的一级残疾,加上传播广泛,造成的影响恶劣,虐待手段残忍,最终才能予以立案。」

  再接着。

  秦牧又看着镜头,开口说道:「但在平时,校园里的学生们遭遇到了非法欺凌,往往是不会这么严重的。」

  「在这个里,我会重点讲述一下,面对校园霸凌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孙洛灵的案子。

  其实属于特例。

  精神上的残损,正好符合一级残疾的法定标准。

  但更多时候.....

  普通人在学校里所遇到的校园霸凌,都很轻微,不会严重到这种层次。

  不过虽然轻微,但对当事人的伤害程度同样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遇到校园霸凌千万不要畏首畏尾,忍气吞声,你越是退让,别人越会以为你软弱可欺,你将永无宁日。」….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讲述应对措施。

  校园内的欺凌......

  往往都是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那些越老实的人,越容易被欺负。

  而被欺负之后,担心自己告状之后被报复,往往都选择忍气吞声。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恃强凌弱,欺负弱小,是人的天性。

  在这些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遇到这种人......

  就应

  该先把事情告诉老师和父母,千万不要自己扛着。

  「第二,若是学校不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话,家长可以选择向教育局反馈。」

  教育局属于学校的直属上级。

  学校若是无作为,或者是放任这些「坏学生」为非作歹,教育局是可以依法出面,予以警告的。

  这个时候。

  学校必须要严肃处理,对这些「坏学生」采取针对措施。

  可以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予以教育惩戒。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若是构成了违法犯罪,必要时将扭送少管所,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当然。

  这些针对的......

  主要是十四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通常是送到特殊的管教学校,予以教育。

  也就是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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